发布日期:2024-12-20 10:43 点击次数:70
本站消息,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,11月25日公布的《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智治理创新融合项目-成交公告》中显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标。公告内容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 1、采购项目编号:豫财磋商采购-2024-1249 2、采购项目名称: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智治理创新融合项目 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 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4年11月11日 5、评审日期:2024年11月22日 二、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(2)20241897-1 数据中心建设服务1套、数据治理服务 1套、智慧大脑对接服务1套等。(详见磋商文件)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 1,962,000.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数智治理创新融合项目 数据中心建设服务 、数据治理服务等。 合格,符合国家、行业规定和规范要求 合同签订后 180 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。 / 三、评审专家名单 王涛 、周建民、文帅 (采购人代表) 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:按照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。 收费金额:28,544.00元 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、《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》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。 六、其他补充事宜 6.1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(财办库〔2023〕243号)》“项目采购来用综合评分法的,公告中标、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、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。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:95.39 分。 6.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),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 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. 采购人信息 名称: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: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联系人:杨老师 联系方式:0371-62576839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 名称: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:郑州市顺河路11-1号(顺河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) 联系人:邹老师 联系方式:0371-66364470 3.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:邹老师 联系方式:0371-66364470 附件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数智治理创新融合项目 磋商文件.pdf
数据来源:天眼查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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